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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认定  

省安监局      2008-10-17
 
    事项名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的认定
    责任处室:人事培训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常新丽 0571-87058267
    B角及联系电话:徐凯宇 0571-87053653
    办理对象: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人员
    设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培〔2008〕61号)
    申报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和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一)应取证人员向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报名并递交“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申请表”;
    (二)按特种作业人员取证要求分别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三)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考核、发证;
    (四)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均合格者,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分别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纸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IC卡)”到省安监局办证;
    (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递交“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审批表”,并附:1.培训班通知或复审复训通知;2.课程表;3.学员制证名单(含电子表);4.如证件遗失补办,需提供“登报申明作废启示”原件及单位证明;
    (六)经办人员初审,分管处长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省局培训考核专用章(钢印)和省局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专用章(红印);
    (七)将电子表名单输入“特种作业IC卡操作证管理系统”。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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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审批表
      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申请表
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 浙ICP备05087234 本站自网站更新到现在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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