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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积极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6-18
 
  6月1日,全国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后,浙江省安监、公安、交通、农业等四部门迅速行动,制订并印发了《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从6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重点执法道路:县乡道路、山区道路、事故多发村道;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非法营运、站外组客,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要求各地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非法营运、站外组客,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形成农村道路交通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隐患治理年”要求,在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有针对性的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完善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积极开展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乡镇、集市,利用本地区交通事故案例强化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宣传实效。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浙江省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该项集中整治工作已纳入省综治委的“平安浙江”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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