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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局长在全省安监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4年4月21日
安综处
2008-06-01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全省安监局长座谈会,主要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强化”的要求,研究和部署安监工作的重点,明确任务。经过昨天一天的会议,大家交流工作和经验,对省局和全省的安全监管工作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许多好的工作经验大家要互相学习和借鉴,许多好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下面,我结合大家谈的内容,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克服机构不全、人员缺少,经费紧张等困难,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回顾去年的工作,以下几个方面尤其值得肯定: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快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步伐。去年,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工作力度,加快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配套规章的制定,先后出台了诸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十余个规范性文件。杭州、宁波等地也积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得到一定的改善。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安监部门的努力争取下,全省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所加强,部分市县的安监机构和人员得到充实。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已由年初的400余人增加到目前的600多人,部分县(市、区)还建立了安全监察大队,并积极尝试在乡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得到加强。去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继续强化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深入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中,全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和依法取缔、关闭的小厂、小矿等生产经营单位共2600多家。全省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状况初步得到改观;通过全面整顿,目前全省尚有的5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都有一些改善; 4500多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也从整顿前的585家缩减到50家;全省查封了800余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冲压设备,并有15000余台的冲压设备安装了防护装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正确认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既有许多有利的条件,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对此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但仍满足不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目前全省只有温州市和极少数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部分市、县(市、区)加挂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牌子。但现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与监管力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经挂牌设立的,大多不具备行政法人和执法主体资格。
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所加大,但加强依法监管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去年,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直至关闭、取缔等法律措施,这对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事故防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得力的现象还较普遍存在。一方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大量的盲区和死角;另一方面,我们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整改、处理不严,有的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但基层和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这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及乡镇,以及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但在基层政府和企业的层面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还有很大差距:有些乡镇责任书一签了之,没有具体抓落实和督促检查。特别是大量中小型民营和个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疏于安全管理,事故隐患多,这些都是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具体反映。
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取得成效,但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仍然不高。去年以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考核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不少中小企业中大量雇用的务工农民,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他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在各类事故中往往既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
我们要客观认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从我省的实际出发,立足当前,坚定信心,紧紧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五个转变”,尽快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作了部署,重点是抓好“六个强化”。下面,我就进一步围绕六个强化,做好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立足防范,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排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矿山生产与采掘施工、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建筑施工等领域。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和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加强监控,认真搞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建立我省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我们摸清底数,制订预案措施,加强防范。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专门成立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正着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动态,促进我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为下一步制订预案措施,加强防范,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不仅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需要,也是安监部门自身履行法律职责的需要。为搞好这项工作,省局已拟定了全省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对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主要措施均提出了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执法行动,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依法监管,也包括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要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改变目前执法不严的状况。
(四)堵疏结合,综合治理,抓好矿山安全整治。多年来,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一直位居我省工矿各行业伤亡事故之首。2000年我省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已先后关闭了各类矿山企业4175家,但截止到去年底,我省矿山企业总数仍有3802家(其中约90%是露天矿山),安全生产问题仍然突出。今年2月27日,婺城区双峰砩矿发生采空区大面积坍塌,15名井下作业人员受困,经全力抢救,13名获救,2人死亡;3月1日,临安市河桥镇石瑞砩石矿清理矿洞塌方时,3名作业人员被埋,2人死亡,1人受伤。3月30日,王永明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矿山安全整治会议,对今年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淘汰落后开采方法为重点开展好整治工作,把住矿山安全准入关口,力争实现今年全省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的目标。
(五)深化工作,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今年的整治工作要以2003年统计为基数,要努力实现下列目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率达到95%以上,定点批准书审查考核颁发率达到90%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换发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登记率达到70%以上。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未移交前,各地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职能移交后,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估,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今年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估率要达到100%,经营企业安全评估率也要达到50%以上,力争使我省这一行业领域中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六)落实措施,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对应急机制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省局已将制订和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抓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与完善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把预案制订与安全生产宣传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的结合起来,把预案演练作为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在演练中及时修订、完善。要尽快建立省、市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效率和应急反应能力。
(七)加强调研,编制好全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安监局的部署,全国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全面展开,省局对全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也已作部署。各市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加强领导,调查研究,制订方案,认真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
(八)贯彻《决定》,把《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专门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这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国家局出台了一个指导意见,对有关重点问题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省政府也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省政府的《决定》出台以后,省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协商和制定有关可操作性的办法。各地安监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对《决定》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实实在在的加强。
(九)实施《条例》,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颁布实施,把对企业安全监管的关口向前移了一大步,为加强源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要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使之尽快具备办证条件;三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审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把好发证关;四是对确实存在较大差距,即使经过整改也难以达到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从市场退出;五是要实施动态管理,当企业安全条件恶化,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时,就要及时淘汰,收回有关证照。通过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总体安全素质。
(十)积极探索,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4月10日至11日,国家局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了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现场会。这次会议,对我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来说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
广东省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面的基本做法主要有:一是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配套法规体系。二是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监管重心下移。三是依法行政,不断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四是深化改革,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创新。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广东的许多做法我们也都在积极借鉴,但总体上我们在工作力度和深度方面还不够,成效不大。下一步,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一些措施,贯彻落实好广东会议的精神,切实抓好我省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下决心转变思想观念,把加强安全监管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二是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逐级抓好落实。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四是要用足用好经济手段,强化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五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监管。六是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实行严格的监管和督促,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投入的法律规定,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三、理清思路,转变作风,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行业、多领域,以及社会各个层面。我们必须迎难而上,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更新观念,规范工作行为,理顺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工作关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第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和体系建设。吕祖善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各地要加大力度,尽快在全省各市、县(市、区)普遍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积极向政府反映情况,各市局领导在到各地检查安全生产或其他工作联系时,要向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沟通这方面情况,督促各县政府尽快建立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经济发达,企业较多的乡镇(街道)也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监管队伍。
第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好依法监管和综合管理的关系。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负有依法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承担着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依法履行职能,必须要正确处理好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专门管理的关系,安监部门既要指导、协调和监督行业管理部门所承担的专项安全监管工作,又不能取代行业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上的职能,要加强与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各地安监机构成立后,要按照政府下达的“三定”方案,正确履行好职责,处理好工作关系,分清工作层次。对工矿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抓实抓好;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综合协调管理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对安全生产工作面上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向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要摆正位置、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关键是要正确把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基本职责,做到“三个到位”和“三不”。所谓“三个到位”,就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履行职责要到位;工作措施要到位。而“三不”,则一是工作不缺位。即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做实,抓出成效;二是不越位。即不能把我们不该管,实际上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揽过来。属于行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安监部门应履行综合监管职能;三是不错位。即我们安监部门要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各司其职,不能代替他们的工作,还要与生产经营单位分清职责,不能替代他们去抓其内部的安全管理。总之,在工作中,既要树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权威,也要充分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行为。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与以往有着很大的区别,要正确履行好安全监管的职能,我们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创新思路。把监管手段从一般性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转向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综合监管的科技含量上来;把单纯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加强日常监管上来;把注重行政审批转向行政许可上来;把依靠高压看管转向建立长效机制上来。要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的工作思路,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上,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管干部,一定要增强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行为。下一步,省局将根据国家局和省政府领导的要求,对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工作作出硬性的规定。当前,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事故查处工作,确保及时结案。今年,省政府对省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其中事故结案率作为一类考核目标。省政府对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中,也把事故查处与结案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指标,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充分予以重视。二是要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信息。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向当地政府进行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向省局报告,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信息,要在规定时间内准确上报。三是要认真做好省、市领导的批示件的落实和督办。今后,凡发现事故查处久拖不决、结案超过时限、安全生产信息报告不及时、对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督办不力、工作不落实等情况,省局将对其进行全省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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