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分析总结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2008年要求,强调当前重点工作。刚才,会议传达了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2007行动”情况,表彰了部分安全标准化省级达标企业并授牌;杭州、宁波两市分别做了大会交流发言,金华、舟山、巨化集团公司等三家单位分析通报了今年发生的化工事故情况。每位同志讲的都很好,值得学习借鉴。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 一、2007年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围绕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按照年初确定的“确保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2006年下降20%、力争下降30%,全年死亡人数不超过24人”的工作要求,沿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这条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克服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不多、而监管任务繁重等困难,通过努力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成绩。2007年全省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24起、死亡9人、受伤9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较2006年事故57起,死亡30人、受伤39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的事故情况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都有明显下降。 回顾一年以来,主要抓了六方面工作。一是围绕“2007行动”主线,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2007行动”在工作措施上强调安全生产执法总体要求,突出“一手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手强安全监管基础”的思路,提出了九方面具体工作要求;在工作内容上强调以减隐患、降事故为总目标,突出“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和国务院部署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地方服从中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在工作考核上,强调目标管理和阶段考核相结合,探索性地制订《“2007行动”工作考核验收办法》,以百分制的计分办法对各地“2007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具体量化考核。今年1月,在对各市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杭州市、衢州市、温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嘉兴市等六市局为危险化学品“2007行动”工作优秀单位。通过“2007行动”积极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置向“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使用企业相对集中”格局调整。突出强调区域性、行业性专项治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针对蓄电池和有机玻璃生产企业块状集聚特点,督促地方安监部门采取“规范设计、确立样板、引导发展”的措施,逐步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和规范,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按照严格标准、提高要求的总体思路,组织省级达标考评,确定10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2007年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刚才对部分达标企业予以授牌。三是全面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强有力的工作手段,督促企业限时完成搬迁工作,及时致函企业所在地政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搬迁进程。截至2007年底,列入计划的66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省政府确定的搬迁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或关闭工作得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金德水副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对安全监管部门落实搬迁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许。四是抓源头监管,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按照分级监管原则,抓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截至2007年底,全省对295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进行了审查,其中一次审查不予通过项目达29个;对 149个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了审查,其中14个建设项目的设计专篇因不符合规范而被退回重新编制设计专篇;对126个建设项目组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较好地把握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源头关。五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工作。按照规范审查、严格条件、明确程序、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各项行政许可工作。在行政许可工作中做到了行政行为依法规、技术规范遵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实行行政许可。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共受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1592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483家,占受理企业数的93.5%,对56家企业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占受理企业数的3.52%。及时做好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实施停产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颁证工作有条不紊。六是建章立制,探求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的有限空间、拆除大修、试生产期间等环节,编制了《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科研)试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提纲(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审批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一年来,各级安监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克服种种困难,通过抓工作落实,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付出艰辛和汗水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工作,主要体会是: 第一,必须自觉坚持一个理念,就是用安全发展理念来指导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之一,六中全会把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布局,明确了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的工作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危险化学品是五大高危行业之一,是全社会方方面面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只有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安全发展理念、和谐社会理论统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推动工作,才能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第二,必须始终坚定一种信念,就是安全事故具有可控性和可防性。工作前进,事故后退。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我们常讲要把握规律性,就是要在对现象不断总结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去发现规律、探求规律。采用合适的科学手段,从“人、机、环境”三方面入手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分析,就一定能够找到事故发生的一般性规律,通过采取针对性措施,可以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多发高发。 第三,必须不断坚持一项行动,就是不断开展和深化隐患治理行动。治理隐患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永恒主题。随着规范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进步,在不断治理隐患的同时,新的隐患在不断产生,这是一个动态平衡。从监管部门角度就是要督促企业不断深化隐患治理,实践证明,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越严格、越动真、越深入,安全事故就越少发生。 第四,必须始终坚走一条途径,就是要走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相结合的途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是当前行之有效的一种监管手段,安全标准化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应予进一步落实、稳定和完善,使之形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体系。通过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结合,促使企业完善硬件设施,改进软件管理,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使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最终实现管理台帐化、装备机械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第五,必须紧紧依靠一支队伍,就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基层安全监管干部的聪明才智和有生力量。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要有效减少“三违”、“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安全条件的再提高,必须依靠广大基层安全监管干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毫不手软;在监管工作过程中加强执法检查,做到执法如山、敢于碰硬,是当前环境条件下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监管工作过程中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与前几年相比,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但与领导要求和全社会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今年年初以来安全形势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度高。在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吕祖善省长在讲话时20多次提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并表示这是最令人担心的一个行业,也是一个最容易出大事故的领域。二是安全形势总体趋势还不够平稳,有时波动还比较大。今年1至4月份,全省共发生6起涉及化学品生产企业死亡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化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4起,造成8人死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事故总死亡人数已超过2007年全年的总和,也突破总局下达给我省的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指标是9人)。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正确认清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已成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内源性根本原因。一些企业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不到位,更有甚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要求,今年2月临海发生的道路运输事故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毫无章法。一些企业安全投入没有保障,压力容器(管道)、防雷防静电定期检测检验制度没有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没有形成,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可操作性较差、应急器材与应急需求不匹配。一些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更注重于应付监督检查,没有足够人员和经费保障来开展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还存有不少隐患,新的隐患也在不断产生。企业历史欠帐较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自动化控制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员工素质较低、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行业设计规范、标准没有得到及时修订、缺失严重,导致许多标准规范落后于技术进步,造成化工行业准入门槛低。一些未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安全没有保障的小化工装置陆续建成投产,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一些企业化工建设项目准入制度还不完善,工艺选择、设计、施工、安全自动化水平、人员培训等方面还没有严格的安全准入标准。一些工业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起点不高,招商准入门槛较低,部分工艺不成熟、缺乏安全保障能力的化工项目在园区落户。部分从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一些单位没有认真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试生产(使用)过程没有落实应急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三是一些地方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存在梯级递减的现象。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工作作风不踏实、不过硬;个别地区工作主动性差,开拓能力不强;主动协调不够,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更有甚者少数干部还没有从安监系统立场来正确认识工作的严肃性,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态度不严肃,在工作上造成了被动。在这次国务院百日安全督查过程中,国务院安委办已有两期信息专报向全国通报我省存在的这一问题。专业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的深度、广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对企业隐患整改督促不够。 四是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加强行业管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安全投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治本之策,要贯彻落实见到明显成效还需要一个过程。当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危险化学品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也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二)做好工作的有利条件在不断增多 虽然面对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的现实条件,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下降幅度比较大,在这个基础上要继续保持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稳定好转确有一定难度。但我们又要看到,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条件在不断增多。一是安全理论不断创新。安全发展理念在进一步深化落实,并逐步体现在日常各项工作过程之中;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比以往更加重视,采取的措施比以往更加果断有力。二是全社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近几年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人们的安全意识得到提升,社会监督力量正在逐步壮大;通过实施全员培训工程,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工作过程中随意、随便、随性的现象正在减少。三是监管水平在提高。人员在增加,力量在壮大,管理手段不断延伸。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大大改进,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正在形成。五是法律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三)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社会大环境的要求 今年新一届政府的换届之年,也是我国北京将举办奥运会的“奥运年”、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今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做过细工作,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监管,决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面对当前严峻形势,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困难较多,有利因素也不少,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化不利条件为有利因素,巩固取得的成绩、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认真抓好2008年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一)抓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今年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年”,隐患排查治理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线和主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在前两年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手段、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督促落实工作,对隐患治理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抓实,促使企业有效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以行政许可为抓手,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积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以标准化达标为基准,检验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体制、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落实具体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既要落实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更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监部门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企业落实足够的安全投入治理隐患。二是加快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充分发挥科研设计院所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专家库,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以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督促建立完善的企业监督管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四是严格重大隐患整改告示牌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求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明确单位内部存在隐患的部位、具体整改情况和应急措施等。 隐患排查治理要抓住重点:一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对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二是加强对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监管,强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性和内容规范性。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发挥系统的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四是加强重点工艺和装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工艺和装置包括硝化、氯化、氟化、磺化、重氮化、氧化、过氧化、加氢、聚合、裂解等工艺和涉及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反应条件较为苛刻、自动化控制水平较低、反应过程较长的装置,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产品包括液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 (二)抓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59号)要求,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宣传、组织和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安全条件、规范审查程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到期换证,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一是要及时明确告知企业到期换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料要求。二是进一步严格许可证到期换证条件,除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和符合相应规定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可免于现场审查外,其余企业必须组织现场审查。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对于有效期满未及时申请换证的企业,自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起,对其坚决实施停产停业处罚;对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依法按照无证生产予以严厉处罚,直至关闭。这里要强调,凡超过许可证有效期限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的,要求按照新办企业程序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抓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一是在2007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复评考核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开展,确保2008年全省6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现省级和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二是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做好试点企业的选择和确定,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明年推广积累经验。三是加强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已达标授牌企业,降低安全条件、出现安全管理滑坡等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取消省级达标企业称号,并收回授牌。 (四)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逐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评估机制和安全生产否决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设计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着重把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依法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执行率,凡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 (五)抓安全综合素质提高。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促使设计单位、安评机构、检测检验单位等中介机构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大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力度,促使行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制定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在重点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进行化工自动化控制(DCS)和事故紧急停车系统(ESD)改造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三是发挥教育培训和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危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 (六)抓事故防范和查处工作。一是依法监管,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严格按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二是要加强对重点隐患单位的监管,把工作重点放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上,做到关口前移,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三是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对事故和未遂事故跟踪、督查的做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跟踪、督查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所发生的事故影响面大的,死亡1-2人的,或者造成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做好事故的跟踪和督查工作。四是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事故快速反应和信息报送机制,及时、真实、客观、精确报送事故相关信息,避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四、现阶段工作要求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此进行了转发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要求。结合前阶段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安全督查组在我省开展督查情况和当前反恐工作,再提四点工作要求: (一)继续做好接受国务院百日安全督查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国务院百日安全督查第五督查组已于4月下旬开始对我省进行督查,第一阶段正在杭州市督查已于今天结束,下周起第二、三阶段还将分别到宁波市、台州市和绍兴市等地进行督查。此次督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内容。根据前一阶段督查情况和反馈的信息,宁波、台州、绍兴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一是要精心准备,积极做好督查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根据督查组初定日程安排,制定接受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日程安排,落实接受督查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做好保障工作。二是积极指导和督促督查意见的落实和整改。在对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整改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消除隐患。整改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收集报送省局。三是要借势推进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工作。要借国务院安全百日督查之势,促使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落实国办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我省百日安全督查行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办发23号明电,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百日督查指导基层、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广泛动员,全面宣传,促使每一家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积极排查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认真落实省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阶段性工作要求。根据省安委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意见和“隐患排查治理年”的总体部署,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将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贯穿于百日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明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借百日督查之势推动日常监管工作深化,做到百日督查与日常工作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三是针对特殊气象条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夏季来临,高温、雷雨和台风天气将逐步增多,针对这一特殊气象条件,及时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开展防汛、防潮、防雷电等相关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执行员工轮班休息等相关制度。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恐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保障奥运会安全的高度,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反恐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浙江省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8〕46号)要求,按照分类管理、从严控制的原则,全面规范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规范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制度和动态登记管理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确保安全。二是根据公安部门在特殊阶段对易制爆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采取的特殊监管措施,依法依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应该说,我省安监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总体是好的,我们这支队伍是可以信赖、是能够承担起职责使命的队伍。在肯定主流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要看到存在的问题:执法不严、工作不实、基础不稳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基层和实际情况了解不多,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见不到实效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监管部门还有存在。更为严重的是,当前还存在着一些与职责使命不相称的不良风气,一些地方的安监干部发生了违法违纪现象。尽管为数极少,但腐蚀败坏作用不可低估,有的已造成了负面影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我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安监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积极推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
同志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复杂,任务仍然繁重,监管压力还是很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在工作中时刻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全省继续实现“三个零增长”、迎接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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