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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国庆副局长在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安监局      2008-10-2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和局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进行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同时对2007年度省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进行授牌。
    2007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监总局指导下,通过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安全生产继续稳中有降,共发生各类事故36577起、死亡7369人,同比分别下降15.8%、5.0%。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661起、死亡691人,同比分别下降8.3%、9.9%;矿山企业共发生各类事故76起、死亡81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5.2%,占工矿商贸企业11.4%、11.7%(露天矿山发生事故58起、死亡63人,地下矿山发生事故18起、死亡18人)。
    今年省局年初局长会议已就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下面我结合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谈三点意见:
    一、2007年矿山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简要回顾
    2007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按照省局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事故指标控制这条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在“狠抓”、“严查”、“整治”、“ 推进”上下功夫,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布署非煤矿山及冶金、有色等相关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一是以隐患排查为契机,加强重点督查地区和重点工作监管。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对照隐患排查表进行自查自改,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省局通过对5个矿山事故多发地区的督查和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分层分台阶开采等重点工作对口检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重点跟踪督查县的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年没有发生因机械通风引起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各地在整治中也明确了重点,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杭州市在去年专项整治中针对生产规模偏小、分层分台阶开采不规范等进行了地毡式排查,共检查1393次,查出事故隐患1488条,发出整改指令书1320份,经济处罚73万元,停产关闭矿山107家,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死亡人数从06年的24人下降到12人,降幅达50%。
    二是围绕事故控制指标,制定矿山事故预防措施。根据07年工作目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下达各市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各地根据本地区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事故特点和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据统计,舟山、台州、衢州、杭州、丽水、绍兴、金华等7市没有超过控制指标,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控制确保指标的16.7%、40.%、50.0%、66.7%、72.7%、75.0%和100.0%。
    三是严把安全准入关。研究制订了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规则,规范了安全监管部门参与联合踏勘的工作要求,把握新办矿山的基本安全条件,对因周边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因露天采石场客观上无法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不同意审批,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进一步提升矿山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四是结合取证矿山企业“回头看”方案,强化对取证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取证矿山取证后放松安全管理、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巩固第一轮发证成果,促进全省矿山企业安全生条件持续稳定。
   五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按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总体要求,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大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力度,重点解决矿业权设置不合理、一矿多点、爆破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在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工作中,我们与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几个矿种的最小年生产规模(石灰岩矿山不低于20万吨/年,叶腊石露天开采不低于5万吨/年、地下开采不低于1万吨/年,普通建筑石料不低于20万吨/年),并规定相应的资源储量和最少服务年限。这些规定大大提升了我省矿山的生产规模,推动了矿山集约化、规范化、规模化开采,为提高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创造了条件。  
    六是认真开展尾矿库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秘书长为组长,省安监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参加的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对危及生产安全和影响环境的尾矿库进行了集中整治。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通过前一阶段调查摸底,全省现有尾矿库82座,其中42座已经审查发证,13座在基建或隐患整改中(需取证),27座已经停用。各相关地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企业进行隐患自查自改,共查出隐患234条,完成整改227条,整改率97%;在整治中,也多渠道争取整治资金治理事故隐患,台州市共投入700多万元用于尾矿库专项治理; 浙江漓铁集团公司加大安全投入,共投放360万元资金在尾矿库安装了数字化在线检测工程,使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的开采方法。多年的实践证明,露天采石场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是实施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技术保障,也是标本兼治,进一步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矿山事故的有效途径。一是以全国中深孔爆破现场会在宁波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截止到去年年底,全省已使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露天采石场达到1108家。二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连续三年,省财政支持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对推广应用的重点单位进行补助,各地也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扩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覆盖面。三是推行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使用机械冲击破碎技术。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对所有矿山和采掘施工企业强制淘汰导火索和火雷管,推行非电起爆系统等安全性能好的起爆器材,积极推广使用液压冲击破碎器,淘汰使用爆破方法进行二次破碎。
    (三)强化基础工作,推动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是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的基础工作。去年,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并发布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各地、各单位都高度重视,在2006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安全标准活动。一是省局组织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宣贯会,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规范》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地位。二是召开了全省矿山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现场学习会,通过专家对现场点评以及考评标准的讲解,促进全省考评人员正确理解考评标准,把握考核要求。通过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有效推进了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建设,切实提升了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经过考核,全省共有542家矿山企业通过了各级标准化验收,占全省矿山数量的30%左右,其中2007年省级标准化企业57家(2006年达标企业是29家),希望你们以后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继续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新旧保证体系过渡,同时要按照PDCA管理循环,促进企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四)开展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研究制订了《加强我省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调查摸底,对我省建材企业的分布情况,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等有所了解,为下一步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信息。二是按照“三同时”的规定组织开展杭甬线天然气输气管道绍兴以西段试生产安全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川气东输杭嘉线和省内配套管网德嘉线“三同时”前期工作,确保我省输气管道投产后的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制定了《浙江省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通过座谈会,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着力做好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落实源头管理,实施以防为主,关口前移,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暂行管理办法》,推动了我省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推进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步提高。四是规范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把好准入关口。
    总之,2007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贯彻“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克服监管力量不足、经费装备短缺等诸多困难,许多同志放弃节假日休息,坚持现场检查,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
    一是我省矿山“低、小、散”的状况依然存在,一些地区一证多点现象还没有杜绝,安全生产基础脆弱,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
    二是违法违规开采严重,从几起矿山死亡事故分析,都是矿山和采掘施工企业违规组织施工,没有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和爆破方案组织生产,擅自改变宕面推进方向、爆破作业方式,严重违反规程要求的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还存在掏底崩落、扩壶爆破和斜坡面上悬挂宕索的“猴子式”凿岩爆破情况。
    三是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难度大,历史遗留问题还较多,如一些尾矿库原始设计资料不全,周边环境还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下游有重要设施和居民区;大多数关闭的尾矿库都没有落实闭库程序;一些废弃和闭库停用后的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又处于无人管理;对列入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未进行登记建档,相关的检测、监控和防范措施未落实,缺少相应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不规范;同时尾矿库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监管力量不足。
    四是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亟待加强。一方面,存在着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和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措施不强,没有抓手。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相关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够重视,对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彻底,还有等待、观望的思想。第三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企业扩大规模、增加产量的冲动强烈,安全生产的压力随之加大。
    六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合力。
    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看到,我省非煤矿山经过专项整治、“三同时”、中深孔爆破的应用、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许可证发放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切实有效措施,安全生产状况呈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在矿山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仍居高位(和兄弟省江苏省,去年死亡人数只有22人),局部时段还依然多发态势(去年6月底7月初,连续发生3起事故,导致8人死亡);相关行业也如此(杭钢集团公司委外工程项目去年连续发生了两起死亡4人、3人的较大事故);今年一季度矿山企业共发生7起死亡事故,导致8人死亡;冶金行业生产事故有多发趋势,2月8至15日杭钢集团公司连续发生了2起,导致2人死亡的起重伤害事故, 4月12日,浙江昌隆钢业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外溢,造成2人死亡,1人严重灼伤的一般事故;血的教训告诫我们,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隐患仍然相当突出;与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长期形成粗放式矿业经济增长模式尚未根本改变,一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见到明显成效尚需一个过程,各种事故发生几率仍然较高。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更加扎实认真地做好下一步工作。
    二、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下阶段的工作
    (一)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隐患不除,事故难绝。我们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和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在去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把今年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转发至各相关企业,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要加大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全省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为重点,督促落实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化专项整治。要结合《2008年矿山、冶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把在近年来安全整治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2008年专项整治重点是;开采总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已在进行实施台阶式开采的开拓准备,露天采石场应用中深孔爆破的比例占应实施矿山的90%以上。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有效运行,采矿方法、采场要素符合要求,立井提升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在用尾矿库安全状况有效提高,无主停用尾矿库管理得到落实和改进。冶金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和评估,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专项整治,根据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求,明确督查地区和重点工作,将督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省局非煤矿山重点监控的湖州德清县、杭州临安市、金华东阳市作为省局督查重点地区。同时各地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冶金企业要将产量大、企业数量多,尤其是小企业多、事故多发的地区作为督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
    (三)认真做好安全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今年年底,首次申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到期,我们将根据国家总局新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我省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工作具体方案,修改完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严格按规定条件和时限,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监管工作经验,根据讨论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下一轮许可证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许可证管理,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那些到期不提出延期申请,以及经审查不合格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火供品的供应,对整改无望的矿山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的。
    (四)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通过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促进企业人人参与,对照标准化规范,进行自查自改,严格规范生产行为,消除“三违”现象,减少事故隐患。同时,以隐患排查为载体,推进标准化活动深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2008年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意见》,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6-2007),注重全员参与,建立保障体系,实施过程控制,在试点经验基础上,5月份全面开展新规程的标准化活动;截止年底,全省80%(包括以前达标矿山)矿山要达到标准化考核要求;对于达到省级标准化矿山企业在下一轮许可证换发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免于现场审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把安全标准化与隐患排查、行政许可、风险抵押金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安全标准化贯标达标活动。冶金企业要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精神,推进标准化活动,从重点要害岗位达标入手,从最基层和班组做起,扎扎实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五)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尾矿库是非煤矿山重点监控的危险源。根据省外近年来尾矿库的多起事故教训,各有关有尾矿库的地市,特别是丽水市(尾矿库有33座)对尾矿库的安全监管丝毫不能放松。要按照《浙江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部署排查及自查自改阶段、隐患整治阶段、督查验收及巩固成果阶段)用两年半(2007-2009上半年)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今年是隐患整治阶段,做好今年整治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有关安全监管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年为契机,克服畏难情绪,把排洪设施、坝体稳定性以及下游有重要设施和居民区的防护为整治的重点要点,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六)切实做好“三同时”规定。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各地要加强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和预评价审查工作,对周边环境复杂或者客观上不能实施中深孔爆破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采石场、地质条件复杂的地下矿山,不得同意设立新的矿点,从源头上把新建矿点纳入依法监管范畴。各地要贯彻落实《浙江省冶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会同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管纳入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督促企业履行“三同时”手续,从源头上控制准入条件,保证建设项目的高起点、高标准;对没有履行“三同时”手续而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安全评价和评估,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建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危险程度高、事故多发的生产环节和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在条件相对成熟的企业推进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要督促天然气管道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沿线巡检,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清理拆除占压管道的构建筑物和树木,保障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即予下发的《地质勘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地质勘探的安全生产行为,坚决打击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不断深化,也是对安全生产政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有力抓手。为切实做好现阶段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矿山及相关行业的生产安全,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再布置、再检查、再落实,省政府已下发通知,明确了全省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重点、行业领域、时间安排等。各地、各有关企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煤矿山及相关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改。对非煤矿山企业不参加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的矿山企业,不予换发新证,待业主思想意识上得到改正,行动上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后再予核发,对于隐患整改无望的矿山,一律不予换证。
    (二)指导和督促中介机构加强自身的建设。中介机构是安全监管的延伸,也是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因此,中介机构应切实加强自身的管理建设,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做好服务意识。各级安监部门要关注不同类型矿山的评价报告大同小异,在内容描述上避重就轻或一笔带过等问题,还有个别评价人员不遵守评价员的职业规则,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整改而不整改,或整改把关不严,违规通过评价报告的,在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生产形势下,报告编制的质量已给安监部门的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各地要依法督促和引导中介机构加强报告的编制质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省局,促进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力量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安监部门要要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平行政、效率行政、廉洁行政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既要防止行政“乱作为”,又要克服行政“不作为”,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教育党员干部珍惜岗位、珍惜政治生命、珍惜家庭,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安全监管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学习,通过理论学习、经验总结、相互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监管思路和模式。

    同志们,安全生产贵在落实,今年是倍受关注的奥运之年、政府换届之年、改革开放30周年,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由稳定好转向明显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创新机制,扎实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继续实现“三个零增长”,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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