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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简报第3期
省安监局监察室
2008-10-23
编者按: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在当前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的严峻形势下,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提出“省市县三级联动,打造廉洁安监”。充分表明了局党组在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强调必须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清醒认识和严肃态度,表明了安全监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表明了局党组正视问题,积极应对,关爱安监队伍的精神。现将省局近期来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困难、下一步的打算刊载介绍如下。
浙江省安全监管局深刻吸取案件教训省市县三级联动 打造“廉洁安监”
在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直接指导下,浙江省安全监管局采取了一系列重典举措,安监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奋力打造“廉洁安监”。 近年来,尤其是近期以来,安全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省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多次召开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对机关干部进行集中整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当前,以警示教育为载体,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省安监系统掀起了反腐倡廉高潮。
一、采取的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省安监系统全面部署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1.省局党组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8月,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信息(专报•浙2008-69),听取了当前安监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了违法违纪原因和从中应吸取的深刻教训。研究部署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举措。
会议认为,安全监管系统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狠抓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连续四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逐年下降,今年以来再全面呈现下降趋势。有力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在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仍然薄弱,社会发展引发的安全风险因素大增的情况下实现,确实很不容易。与我们安全监管干部负重前进,努力拼搏密不可分。但同时,我们不少干部的政治生命却倒在了腐败问题上,安监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多发,令人沉痛,引人深思。实践证明,工作越忙,任务越重,越要重视廉政,越要扎扎实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关爱这支队伍,就更要严格要求,更要加强队伍建设。会议认为,面对当前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应有清醒的认识、客观的估价和全面辩证的分析。虽然安监系统行政业务权力日趋规范完善,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然而安全监管系统是新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廉政措施往往一时跟不上业务举措的节奏,这在几年前尤显突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并重典预防。
徐林局长在会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安全生产大局,事关安全监管干部的政治生命,反腐倡廉建设也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一手要坚定不移抓好安全监管工作,一手要全力以赴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徐林局长指出,要深刻吸取系统内发生的案件教训,“管业务必须管廉政”,要把安监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高度重视对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发挥业务工作上下贯穿运行的优势,以规范制约行政业务权力为主线,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抓好市、县安全监管局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全省安监系统唱响反腐倡廉的高歌,以良好的形象作风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为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我们的积极努力。
2.省局机关集中开展警示教育。8月,为落实省局党组反腐倡廉会议意见,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省安全监管局集中五天时间在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中专题开展“干净干事,重塑形象”警示教育。
这次教育以发生的案件警示教育为载体,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为核心,以规范从政行为,干干净净干事为目标。旨在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行政工作。警示教育采取邀请专业人士专题报告,参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影像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写心得体会等方法进行。
会议并进行了大讨论交流发言。人人对照党政纪条规,对照案件教训,认真查找自身存在差距,深刻剖析自己问题。要求每人写出心得体会,每个处室书面提出整改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意见措施。省局领导带头进行了剖析。
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提高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了团结共事,积极进取,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形成了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改革条件。也为抓好系统廉政工作典定了基础。
3.省局召开全省局长会议,部署打造“廉洁安监”。8月,接着召开了全省局长会议,各市局局长和部分县(市、区)的局长参加了会议,重点部署了全省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省局局长徐林作了重要讲话,各市安监局长作了交流发言。徐林局长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在坚定不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队伍建设,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共同防范,打造“廉洁安监”。会后,各市纷纷行动起来,在各市范围内或召开专题会议或以读书会的形式紧急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各县(市、区)也随之纷纷作出安排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多形式的反腐倡廉主题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真正在全系统全面掀起了反腐倡廉高潮。
4.省局重新修订颁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制是抓好落实关键。为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局党组从实际出发,健全完善责任制。修订并重新颁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各单位、各支部领导对下属人员及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则》体现了局党组关于“管业务也要管廉政”的理念,围绕业务权力运行,层层落实廉政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并严格检查考核,通过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营造了齐抓共管、人人负责的局面。
5.省局召开民主恳谈会,征求意见。9月,为了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省局各项工作,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邀请了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参加民主恳谈会,会议就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省局的意见建议。徐林局长等局领导及机关职能处室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与各位代表、委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徐林局长亲自主答了所有提问,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现场会。这次民主恳谈,与会人员素质较高,提及问题深刻尖锐,涉及面广,直面难点问题。徐林局长逐一进行了认真回答,深刻阐述。这次会议起到了很好效果,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满意,参会的新闻媒体工作者也深受感动,到会指导的省委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领导,在会上给予了高度评价。
代表和委员们认为,安监队伍为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埋头苦干,忍劳忍怨,不辞辛苦,担负风险。但这支队伍人手太少,工作量太大,权力与责任也不对称,有可能因发生事故就被追究失职渎职的风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尚未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的广泛理解支持。加强队伍建设,稳定队伍十分迫切需要。代表和委员们呼吁:亟待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关爱安监队伍。
(二)针对案发主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解决不能腐败问题
深刻汲取系统内发生案件教训,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行政许可审批、安全生产评价、日常执法监察、事故处理、安全培训收费等环节入手,按照“阳光操作,权力分解,相互制衡”等防范原则,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
1.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环节
局机关开展了“全面清理规范现有制度”的专项活动,对现有的文件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明确各职能处室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内部主体,认真研究并定期向党组报告规范权力运行的举措。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从程序设计、制度确立和操作方法等方面入手,认真查找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差距和漏洞,在工作中做到既改进业务工作,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范职务犯罪。通过不断完善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推行行政审批“三个一律”:凡属重要审批项目一律实施集体审议,凡属能撤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撤消或下放,凡属特种定点许可项目的一律公开阳光操作。实行行政审批“三项制度”:积极实施行政审批工作“集体审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操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下放,能放则放”制度,进一步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省局更多的把职能从管理转向监督上来;实施行政审批进电子监察系统“应进尽进”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监督。
2.关于安全生产评价环节
做好“三个规范”:规范评价机构、规范评价行为、规范与评价机构的关系。一是严格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安全评价机构入门关,确保机构质量。二是加强考核。专门组织专家组开展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对违法违规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并下发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三是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一一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予以处理。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监察室会同业务处室对丽水一安全评价公司有关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依法取缔了该评价公司安全评价资质和撤销了2名工作人员的安全评价资格。这是全国少有的案例,对其它评价机构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并以此为典型,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安全评价工作及评价机构的管理。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安全评价机构和评价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有效的规范了评价机构及评价行为。四是再次重申和强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评价工作的五条规定。严禁干预安全评价机构的正常活动,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安监部门不得与评价机构发生任何不当经济利益关系等规定要求,得到严格落实。
3.关于日常执法监察环节
一是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浙江省安全生产生产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生产监督局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二是规范完善了工作程序和流程。制定了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在全省统一贯彻实施。印发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浙安监管法规[2008]20号),明确了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什么,怎么检查,检查后怎么办等内容。三是规范了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减少了执法自由裁量权。各地都建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行政处罚行为,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省局并加强了指导和监督。
4.关于事故处理环节
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事故联合调查处理及案审委讨论制度。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处理意见由调查组联合提出,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具体交由安监局执行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安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按照自由裁量权规定集体审议决定。
5.关于安全培训收费环节
认真做好“三个规范”:规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行为、规范与培训机构的关系。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8〕61号,内容包含了对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培训行为、培训考核、培训发证等工作的规范。并加强了监督管理。同时严禁安监部门与社会中介培训机构发生任何不当经济利益关系。
(三)针对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解决不想腐败问题
1.党员行为规范教育。5月份起,用半年的时间开展“党员行为规范教育”主题活动。分政治纪律规范、经济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规范、廉洁从政规范、道德行为规范等五个专题开展学习教育。着力规范党员干部政治、经济、行政、廉政、道德行为,自觉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该项活动已认真进行了第一第二阶段,现已进入第三阶段,正深入认真的开展之中。
2.“干净干事,重塑形象”警示教育。8月,为落实省局党组反腐倡廉会议意见,进一步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汲取案件教训,集中五天时间在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中专题开展“干净干事,重塑形象”的警示教育。
3.专题开展《工作规划》学习活动。9月,在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开展了进一步学习《工作规划》、《工作办法》、《工作细则》精神,开展知识答题活动。从局领导到机关全体干部到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都认真完成了知识答题。通过学习和答题,增加了廉政知识,提高了廉政意识,增强了贯彻自觉性。此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细则,印发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2008-2010年工作细则》,建立了省局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了抓好《工作细则》各项任务分解和落实的责任,健全了抓好《工作细则》的监督考核机制。下一步将按照《工作细则》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 针对各项工作落实,以行政监察为手段,加强监督检查,解决不敢腐败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在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设立局监察室,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注重发挥机关党委、监察室对机关干部纪律及行政业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参与各处室对有关工作制度的规范和有关重要工作的监督。并积极探索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建立了“行政审批监察制度”,依据行政监察法对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重点监督。行政审批监察制度含括了对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行政监察,具体采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各职能处室汇总报告、抽查检查、向企业回访、全程跟踪监督等监察形式。对审批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及遵守工作纪律、服务效能等情况实施监察。建立了“投诉举报监察制度“,认真查处举报投诉件,如根据徐林局长对群众举报作出的严肃指示,由监察室直接牵头,认真查处了丽水评价机构等重要案件,促进了行政工作的开展。并积极探索拓宽各种途径的监督渠道,真正让安全监管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二、存在的困难
(一)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与人手极少的矛盾突出
当前,安全生产三项指标虽实现全面下降,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我省事故总量在全国靠前,经济总量也在全国靠前,但是省局人员编制却是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且未列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与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二)“廉政与失职渎职”的压力与队伍建设的矛盾尖锐
“廉政与失职渎职”成为当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两大严峻挑战,“人手少,任务重,责任大,风险深、得罪人、待遇低”,已成队伍建设面临的难点。当前安全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艰巨,但安监干部并不安心工作,想调离安监工作岗位的想法已呈普遍性。亟需稳定队伍,加强队伍建设。
(三)队伍建设任务繁重与监督力量薄弱的矛盾明显
当前,队伍建设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责任重大。安监部门权力运行面广,接触人员复杂,可以说是行走在风口浪尖上,稍有不慎极易犯错。但是,全省各地大多数市、县未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省局也是至今未予派驻。监督力量、权威明显不足。
(四)系统上下级间管理体制与抓系统队伍建设局限性的矛盾难点
系统内上下级之间属业务指导关系,同样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也只能被限制在指导上,抓队伍建设的力度受到较大的局限。省局定位在充分发挥业务工作上下贯穿运行的优势,从业务程序设计、制度确立等方面入手,以规范制约行政业务权力为主线,尽最大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同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抓好市、县安全监管局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五)实施严格安全监管制度与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矛盾困局
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应实施最严格安全监管制度。监管制度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上。行政许可项目根据法律法规设定,主要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许可制度。要生产必须安全,建设项目经审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予许可,直至提请政府关闭企业。达不到安全条件而违规审批通过的,将明显构成渎职罪。许可权限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根据不同的许可项目类型由国家、省、市、县四级分级承担。对于危险性高等较复杂的项目,通过多层把关审批,有效地提高了审批质量,提升了企业本质安全。安全是企业最大效益,安监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企业真正的最大的服务应是通过严格安全监管制度,使企业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这一点并未为所有的企业和社会各界所理解。
(六)“温水效应”、“潜规则”造成的错觉与触犯党纪国法的矛盾悲剧
从安监系统案件发生情况看,单笔受贿数额都比较小,总数相对也不大。这与企业为什么行贿送礼有关。企业更多的往往是为了图方便而送礼,或因为对“模糊权力”的错觉引发找关系送礼。这决定了送钱的数额不会太多,而且还往往在平常时候送。但是,这样的“温水效应”、“潜规则”却容易使人失去警惕。大多安监干部埋头技术业务,政治学习和敏锐性相对欠缺。不少人经不起诱惑,也分不清这是犯罪还是仅为“权力的灰色收入”,最终被严肃查处。
(七)新情况新工作的不断出现与廉政举措相对滞后的矛盾规律
安监系统多“新”。可说是“新机构新人新工作新举措”。凡是新事物,就必然有一个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并逐步更趋规范完善的过程。这是一个规律。相对应的是,这又演变成案件多发的规律。
如烟花爆竹经营监管,是从公安机关移交安监部门的新工作。安监部门接管后,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办理,对每个县(市)的批发经营单位数量作了规定。省安监局要求各地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公开操作确定批发单位。原则上采取生产权与经营权置换方式处置(即按照省政府关于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生产领域的决策要求,以此批发经营权置换给生产企业,作为生产企业退出条件)。或组织安全条件公开认证办法进行,由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相对条件较好的企业中标。也有的直接采取了简单的招投标方式。总的来说,各县的烟花爆竹经营权,由各县(市)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并结合公开操作的规定,在当地政府直接领导下确定。既避免了随意指定或无条件竞争产生的安全基础条件问题,也较好防止了腐败问题。而安监系统主要是负责对各地已确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予以发证。此外,按依法行政要求,企业以后只要持续符合安全条件就应定期换证并予延续。但由于烟花爆竹经营的利润可观,诱发了少数人投机取巧,向有此项工作审批权、推荐权的工作人员行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征求意见,开展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了更加全面了解全省安监系统情况,更好服务基层。将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到各地去调研,广泛听取市、县、乡三级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好和改进各项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水平。
(二)继续深化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无论从哪个方面学习教育,都不如从身边的教训中来得深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尤其重视对安监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入剖析,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教育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继续规范完善权力运行。情况是在不断变化发展,业务工作举措也在不断更新加强,规范权力运行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阳光运行,权力分解,相互制衡”等防范原则,牢牢树立“既改进业务工作,又预防职务犯罪”的理念。不断规范完善权力运行,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举措同步,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重视和不断加强监督。积极探索增加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地位,拓宽监督渠道的途径。拟向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督员,加强监督力量。并在进一步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安监实际,拟出台符合现状的全系统廉政建设有关纪律规定,并接受全社会监督。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让安监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在监督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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