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人事厅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人考〔2008〕13号,详见省人事考试网),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今年9月6日、7日进行,为做好报名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人事部门做好报名考试相关工作,选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保证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考培分离的规定,凡参与考试有关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前培训坚持自主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组织应考培训。 四、各地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市级人事部门了解有关报考情况,并填写报考情况汇总表(附件1),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传真:0571-87053653)。 五、为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及注册的管理,请各市安全监管局将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业务处室、经办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附件2),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
附件:1.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人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