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英文
  热点专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0-13

隐患治理年活动专题

08-18

2008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08-18
  内部业务系统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系统
办公自动化(OA)系统
安监系统信息报送平台
  网站调查
  新网站的总体感觉
  请您留言(字数限制100):
   首页->处室专栏->规划处->政策法规->正文

  丽水市监察支队推行违法后果先行告知机制  

规划科技处      2008-07-24
 

    今年以来,丽水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创新工作方式,推行违法后果先行告知机制,实行人性化监察执法,力求执法工作达到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今年部署开展的全市“查证验证”、“危化除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专项执法行动中,监察支队均通过先行发布书面通告、网站通告及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告知专项执法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处罚依据及查询平台,诚恳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法条查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以报告书形式报送查改情况。在先行告知、督促查改的基础上,再对拒不查改和报送情况的单位依法进行严格的现场检查,用责令限期改正、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执法手段,强力推动这些单位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落实保障措施。从推行违法后果先行告知机制的初步效果看,生产经营单位普遍欢迎这种做法,这样既提高了责任主体查改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又树立了安监执法的权威性。

 
打印】【关闭    

附件:
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 浙ICP备05087234 本站自网站更新到现在共有 
 人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