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创新工作方式,推行违法后果先行告知机制,实行人性化监察执法,力求执法工作达到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今年部署开展的全市“查证验证”、“危化除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专项执法行动中,监察支队均通过先行发布书面通告、网站通告及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告知专项执法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处罚依据及查询平台,诚恳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法条查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以报告书形式报送查改情况。在先行告知、督促查改的基础上,再对拒不查改和报送情况的单位依法进行严格的现场检查,用责令限期改正、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执法手段,强力推动这些单位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落实保障措施。从推行违法后果先行告知机制的初步效果看,生产经营单位普遍欢迎这种做法,这样既提高了责任主体查改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又树立了安监执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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