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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泰达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7〕24号

法规处     2008-06-02
 

各市、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泰达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方式
    采取向全社会公开竞赛的方式。竞赛题目和答题卡将在6月20日浙江日报上刊登,同时也可从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zjsafety.gov.cn)上下载。
    二、竞赛内容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竞赛时间
    6月20日开始,7月25日结束,8月公布竞赛结果。
    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特等奖2名,各奖2000元;一等奖5名,各奖5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300元;三等奖30名,各奖100元;鼓励奖100名,各奖价值50元的礼品1份。
    (二)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励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优胜单位和部门。
    五、工作要求
    各级安委办要高度重视本次“泰达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好当地的竞赛活动,要求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本次知识竞赛,并组织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加。请各市、县(市、区)安委办做好本地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赛人员的统计和答题卡统一收集工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做好本单位参赛人员的统计和答题卡统一收集工作,并在7月25日前送(寄)竞赛活动办公室。其他参赛人员的答题卡,在7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直接寄竞赛活动办公室。
    竞赛活动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路77号,邮编:310012,联系人:俞越陈,电话:0571—88826581。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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