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英文
热点
专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0-13
隐患治理年活动专题
08-18
2008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08-18
内部
业务系统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系统
办公自动化(OA)系统
安监系统信息报送平台
网站
调查
新网站的总体感觉
很好
一般
很差
请您留言(字数限制100):
首页
->
处室专栏
->
办公室
->正文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安综处
2008-06-01
浙安委〔2004〕8号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于2004年7月27日召开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杭州铁路分局、交通厅、浙江海事局、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厅、工商局、电力局、质量技监局、环保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办、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气象局、法制办、省委宣传部、总工会、团省委、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等36家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承担省安委办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省发改委: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施)审批和竣工验收时,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做到“三同时”;组织或参与相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省经贸委:负责国防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或参与相关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省教育厅: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教学)管理,组织或参与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五、省科技厅:负责安全生产中的科技投入,参与研究科技发展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省公安厅: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规定由省公安厅实施的公共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参加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省监察厅: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查督办,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八、省司法厅: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管理,组织、参与普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知识和教育工作。
九、省财政厅:负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安排、支付和监督管理。
十、省人事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十一、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时、休假制度,工伤认定及赔偿等管理和相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地质勘探安全、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三、省建设厅:负责全省等级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建设系统各行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四、杭州铁路分局:负责国铁安全管理并指导地方铁路安全运输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五、省交通厅: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管理、相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六、浙江海事局:承担省海上搜救中心运行管理和日常工作,负责相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七、省农业厅: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八、省水利厅:负责水利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林业防火、营林生产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以及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二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二十一、省卫生厅:负责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依法处理,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伤害人员的医疗抢救和技术、设备支援工作。
二十二、省工商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把好市场主体关,依法吊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有关证照,对涉及安全生产前置的企业登记项目加强监管。
二十三、省电力局(电力公司):负责电网和所属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参与相关重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二十四、省质量技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相关重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二十五、省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污染事故对环境安全的影响和事故引发污染的监测监控。
二十六、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办:负责民航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和相关重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
二十七、省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责。
二十九、省旅游局:负责全省旅游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督促指导星级宾馆、饭店消防及安全工作。
三十、省气象局:负责重大气象(候)灾害预警预报,负责防雷减灾、防雷设施和系留气球(低空漂浮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工作。
三十一、省法制办:负责和参与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
三十二、省委宣传部:负责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社会性宣传工作。
三十三、省总工会:负责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生产劳动中安全健康休息等合法权益,参与工矿商贸业企业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四、团省委:组织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十五、省军区司令部:负责协调驻浙部队协助和参加地方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三十六、省武警总队:协助地方开展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发生重大事故时,省级各有关部门在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必须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渔船交通、铁路路外伤亡、农业用电等事故统计报表,由省各有关部门在每月5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
打印
】【
关闭
】
附件:
国家及省级安监局网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浙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
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内蒙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监局
--各地市安监局--
杭州市安监局
宁波市安监局
温州市安监局
嘉兴市安监局
湖州市安监局
绍兴市安监局
台州市安监局
金华市安监局
衢州市安监局
舟山市安监局
丽水市安监局
浙江省政府各部门网站
浙江省安监局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
政协浙江省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省卫生厅
省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地方税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林业厅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粮食局
省法制办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省新闻出版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市场办公网
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市政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安监局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建委
市旅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纪委(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税局
市人事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
市房管局
市园文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市林水局
市贸易局
市粮食局
市外经贸局
市文广新局
市卫生局
市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环保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药监局
市信息办
市外办
市侨办
市法制办
市城管办
市人防办
杭州经济开发区
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市物价局
市经合办
市西博办
市钱江新城管委会
市档案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电力局
市邮政局
市气象局
市烟草局
市国税局
市残联
市农办
市台办
市投资项目办理中心
市采购办
主办单位: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浙大网新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序号: 浙ICP备05087234 本站自网站更新到现在共有
人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