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1号),加强我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宣贯《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座谈交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从业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规范从业要求。
学习宣贯《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座谈交流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从业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规范从业要求。
二、会议对象
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3月20日下午2:00开会,会期半天。
四、会议地点
省安监局824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联系电话:0571-87058194。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