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李万春副司长率领国务院安委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检查组到我省开展检查工作。
2008年11月3日上午,受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徐林委托,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董国庆代表省安委办在杭州西子国宾馆向检查组汇报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情况及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开展情况。我省是化工大省,化工从业单位量大面广,省安委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文件精神,把这次化工安全生产检查作为近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提出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广泛发动、细化落实、加强信息报送的检查工作要求,并对各市、省部属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
检查组听取汇报后查看了我省化工企业大检查相关台帐,并进一步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列入我省重大隐患、但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并摸清我省重大隐患整改率偏低情况;二是企业特种设备设施、内外部安全间距、事故状态下防止清洁下水外排污染等情况;三是贯彻落实根据浙江实际制定的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以及省局规定的六项基本台帐情况;四是化学品登记启动、开展情况。
检查组一行将赴我省衢州市、温州市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